广东消委会:助推建立巨额赔偿制度

2018-03-13 15:16:02 来源:人民日报

从2014年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修订实施以来,广东省消委会将履行公益诉讼等新职能作为消费维权工作重要抓手,大胆实践,先行先试,实现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领域的“六个率先”:

2014年,率先开展“如何打响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枪”法律研讨会;

2016年,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律师团”;

2017年2月,率先与广东省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;

2017年3月,率先针对病死猪肉问题提起全国首宗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;

2017年9月,率先建立市消委会参与、协助和配合省消委会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;

2017年12月,针对小鸣单车拖延退还押金问题,率先提起全国首宗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。

其中,全国首宗赔偿性公益诉讼,被舆论称为“建立巨额赔偿制度的有益尝试”“以诉讼推动制度创设的创新举措”。广东省消委会始终坚持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,一定要插到最有效果的地方,让不法经营者真正有痛感。(岳新)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8年03月13日 18 版)

关键词:

编辑:sh100

相关阅读